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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借阅卡退还押金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04-09 09:26:09作者:本站编辑阅读次数:0

2022年12月起,咸安区图书馆实行办理图书借阅卡无押金惠民政策。同时实施老图书借阅卡退还押金办法:

1.请读者到老馆前台(南山三角洲图书馆)确定借阅图书归还后,即使读者图书借阅卡遗失也可办理退卡退押金手续。

2.为规范财务制度,退还图书借阅卡押金不再以现金退还读者,仅以银行卡转账方式退还押金,进一步确保图书借阅卡押金能退还至办卡人。

3.原办理图书借阅卡人凭本人身份证复印件,签字。或代退图书借阅卡押金人身份证加原图书借阅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,签字。

4.留原图书借阅卡本人银行卡开户行全称,银行卡卡号(不是代领人卡号)。再由我馆财务银行转账至原办卡人银行卡。确保押金可退还到原办卡人。

5.如一个月未收到退还图书借阅卡押金,请至电0715.8318285由馆员登记核实,并留下联系电话以便回复。

6.图书借阅卡退还押金无期限要求,长期有效。



    咸安区图书馆

2024年4月9日